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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到一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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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1856人看过
导读:在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前15天,执行机关得用书面形式告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得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除或调整强制措施的决定。要是案件还没结,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改成监视居住。一般来说,如果嫌疑人没违反规定,随着案件的侦破,取保候审被解除是有机会的。
取保候审到一年怎么办

一、取保候审到一年怎么办

当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满一年之际,执行机关理应在这个期限届满之前的15日提前向决定机关进行书面通知,并由决定机关对此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明确决策。倘若案件仍处在未侦查完结的阶段,则有可能出现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例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拘押方法等等。针对这类情形,一般来讲,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没有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那么随着案件的侦查进程逐步进入尾声,解除取保候审都将成为可能的选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到期前15日,执行机关须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需在期限前作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若案件未结,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通常,若嫌疑人未违反规定,随着案件侦破,解除取保候审是有可能的。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做到5000吗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被要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其所应缴纳的保证金最高可达五千元人民币。

而所谓“取保候审保证金”,系指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对某一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时,要求其必须向指定账户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制度。

该笔保证金的起始额度设定为一千元人民币,但实际金额则需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方可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调岗

在实践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手段,其行使期间,理论上存在着进行岗位调整的可能性。然而,这需要当事人全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坚守相应的规定限制,方可进行。具体而言,受到这项措施制约的罪犯或被告必须忠诚履行“未经执行机构之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区”等一系列义务。再者,调动职位的行为不应对事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若调岗可能引发无法及时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的情况,那么执行机构很有可能会拒绝批准该请求。最后,是否能够成功地进行岗位调动,还需要结合实际工作性质、地点变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且务必与执行机构进行深入的沟通协商,以期获得他们的许可。总的来说,虽然取保候审期间进行岗位调动并非完全不允许,但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操作。

取保候审到期前15日,执行机关须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需在期限前作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若案件未结,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通常,若嫌疑人未违反规定,随着案件侦破,解除取保候审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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