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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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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823人看过
导读: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在《企业破产法》中被明确规定:首先,需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再次,支付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应缴费用;最后,支付其他社保和税款。如果财产不足,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法律

一、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什么法律

关于破产债务偿还顺序事宜,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已做出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企业破产后,须依次优先偿付以下各项:

首先是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法定支出及共同利益损失;

然后针对下列偿债事项进行排序:

第一优先,破产人为员工所拖欠工资、各类医疗费以及报废事件中的伤残补助、伤亡抚恤所需费用;

第二优先,参照法律、上级指令应纳入破产人所属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方面应缴纳之款项;

最后是破产人对于除上述两项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险交纳事项,与破产过程中产生的税款。若破产财产无法同时满足以上所有讨债请求,则依据各自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有哪些

关于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流程,其具体安排如下:

首先,清偿步骤将对破产财产中优先级较高的部分予以考虑,即用于支付破产所需的相关费用以及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

其次,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接下来将着重于偿还拖欠的农民工人资、医疗照顾款项、残疾津贴与抚恤费用、基础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相应的补偿金;

再者,对于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也将在此阶段得到妥善处理;

最后,在所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均已得到解决后,剩余的资金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仍有未足额清偿的部分,则将根据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多少

《企业破产法》明确了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先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再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次为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应缴费用,最后为其他社保及税款。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

四、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多少

关于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须依据如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必须优先偿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受益债务。

紧接着是员工债权,此种类型的债权涵盖了员工应得的酬劳薪资、医疗保障、伤害补偿、福利补贴等各方面权益。

随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及所拖欠的税款。

再者便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内所有债权人的清偿请求,则应当依照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对于设有担保的债权,其首先受偿的范围为担保物的价值。

倘若有未能得到清偿的部分,这部分就将被划作普通债权,参与后期的利益分配过程。

最后,值得明确指出的是,具体的清偿次序与比例或许将会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而产生相应的调整。

《企业破产法》明确了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先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再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次为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应缴费用,最后为其他社保及税款。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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