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如何分
在婚姻走向破裂之际,夫妻之间的财务分割无疑成为此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的划分仅限于合法且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部分。
因此,在进行财产分割之前,我们必须对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与各自的私人财产作出明确的区分,以便于其进行合理公正的划分。
接下来,对于合法且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部分,他们有权利通过协商来解决如何处置。
假如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有必要邀请司法机构介入并公开判决了。
而此时,审判机关也应当基于财产的真实情况,以保护子女、尊重女性权益以及公平对待无过错方为依据,作出最符合各方利益的最终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必须不分割的
1、关于婚前个人财产问题。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婚前个人所累积的财富皆作为个人所有权益,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而进行平均分配处理。
2、这类是指属于某一方的赔偿金或者补偿费用。
例如军队退役人员所获得的退伍津贴、企业员工因重大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于工作导致受伤的工伤补偿费和由此产生的个人保险等等,这些费用都应该作为个人财产,不能在离婚过程中进行平均分割。
3、个人生活用品。
简单来说,每个人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个人物品都是视为其私人财产,因此在离婚过程中也不应进行平均分隔处置。
4、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以遗嘱形式或者经过书面协议明确仅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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