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辨识方法:
若这笔遗产系夫妻的一方在婚前所获得,亦或是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所积累,并且遗赠人均明确表示仅由其中一名继承人享有,则这部分财富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反之,如这笔遗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并未有任何特殊规定,那么可看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所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类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首先,当遗赠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出其财产只归某一方所有,而排除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时,这种情况下的财产在离婚时将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假设男方的父亲在离世前,通过遗嘱明确表示他的房屋在他过世后仅归男方个人所有,排除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
在此种情况下,男方因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便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事先有所约定,他们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可以进行这样的约定。
在约定中,夫妻可以决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应归属哪一方所有,而无需纳入共同财产的范畴。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最后,对于婚前财产而言,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理所当然地不应被列入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之内。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已经存在,那么这些财产将不会被列入离婚分割的范畴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遗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依据特定情形进行深入的剖析与妥善的处理:
首先,若遗嘱或遗赠协议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仅为其配偶个人所拥有,则该部分遗产应被视为夫妻中性别的个人财产。
其次,若上述文件未有特别的约定表明遗产权归属问题,那么一般而言此类遗产将被确认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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