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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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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159人看过
导读: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哪些构成?

关于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它主要由以下几个构成要件所组成:

首先,该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合法且严格审批核准供血业务的部门;

其次,从主观层面上看,这种犯罪行径主要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心态;

再者,该罪的侵犯客体为维护国家对于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的有效监管体制以及公共卫生领域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而就具体的客观行为而言,则表现在超出法定检测标准或违反其他相关操作规程,最终酿成重大伤害他人生命健康利益的后果。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进行血液或血浆的非法采集及提供活动,或者非法制造、加工、销售血液制品,其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若该行为已经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损害,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那些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影响,导致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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