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通知书几天能收到
一般情形下24小时内。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必须出示逮捕证,并且在24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要送达给被逮捕人家属。
但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身份不明的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无法通知的,则可以不制作《批捕通知书》进行通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二、逮捕通知书会叫家属去派出所拿吗
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不会采取书面通知或通过电话与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在公安机关的调查阶段,被逮捕人员通常会被羁押长达三十天之久,随后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等待审核决定。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对公安机关做出回应(批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状态或者解除羁押)。对于涉案家庭成员而言,他们有权向当时负责此案的承办警官咨询关于案件进展情况。当然若已聘请律师代理,公安机关也会积极与律师取得联系并协助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然后再由律师依照程序告知家属有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