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孩子三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在孩子年仅三岁之时,若夫妻二人需要离婚来解决婚姻问题,那么孩子究竟应当归属于何方监护呢?这主要取决于孩子个人的意愿以及他们在健康成长中所需要的适宜环境。
当我们面临这个课题时,有必要参照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与裁决:
首先,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年龄,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优先考虑母亲作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
其次,已经到达两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孩子,应当首先依赖于双亲之间达成协议,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则需交由当地法庭依照对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定;
最后,如果孩子已经超过八周岁,此时就必须尊重并满足他们的真实意愿。
需要提醒您的是,即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照管,他们仍将被视为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同时,父母二人依然拥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孩子的权益和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孩子三岁离婚时该判给哪方抚养
对于年满三岁的儿童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以是否有利于儿童权益为原则进行裁决。
针对年龄介乎两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均有权并都希望抚养孩子,但是当其中一方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法院将优先予以考虑:
(一)已经实施了永久性的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二)未成年子女跟随着该方生活的时间较长,如果突然更换生活环境将会对他或她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该方没有其他的子女,而另一方却拥有其他子女;
(四)未成年子女跟随该方生活可以获得较大的益处,同时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严重的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在孩子年仅三岁之时,若夫妻二人需要离婚来解决婚姻问题,那么孩子究竟应当归属于何方监护呢?这主要取决于孩子个人的意愿以及他们在健康成长中所需要的适宜环境。
当我们面临这个课题时,有必要参照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与裁决:
首先,子女尚未达到两周岁年龄,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优先考虑母亲作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
其次,已经到达两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孩子,应当首先依赖于双亲之间达成协议,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则需交由当地法庭依照对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定;
最后,如果孩子已经超过八周岁,此时就必须尊重并满足他们的真实意愿。
需要提醒您的是,即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照管,他们仍将被视为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同时,父母二人依然拥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孩子的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