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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30天未签订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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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5215人看过
导读:中标后30天内未签合同,若后续达成协议则视为解决;如30天内无共识且未签,应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争取经济补偿和损失赔偿。
中标后30天未签订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一、中标后30天未签订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签署合同,如果此后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那么可以认为此事已经圆满解决,即双方已经将这段经历视为过去式。然而,倘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的30天内,双方仍然无法就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未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时则有必要考虑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及投诉,以期获得法律支持和保护,同时也能为投标方争取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中标后30天未签订合同的后果怎样

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能签署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将由相关的行政监管机构对该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勒令整改,同时视具体情节可能会施以相应数额的罚款措施。

在已经与中标方达成协议、确定了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倘若因招标方原因导致合作泡汤,则应承担对中标人员工的经济赔偿义务。

若中标方未能积极履行合同签订义务,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无法获得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签署合同,如果此后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那么可以认为此事已经圆满解决,即双方已经将这段经历视为过去式。然而,倘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的30天内,双方仍然无法就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未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时则有必要考虑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及投诉,以期获得法律支持和保护,同时也能为投标方争取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和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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