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不还,我应该如何应对

民间借贷不还,我应该如何应对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1881人看过
导读:民间借贷逾期未偿时,贷款人可通过法院维权。多次催促无效后,法院将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如借款人暂时无力全额还款,可协商分期计划。债权人需提供明确债权凭证及证明关系的证据。若被告质疑债权人资格,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出借方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提供借据等债权凭证以支持诉讼。
民间借贷不还,我应该如何应对

一、民间借贷不还,我应该如何应对

在民间借贷交易中,若还款期限已过,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借款,那么贷款人可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假如在贷款人已经多次进行提醒和催促的情况下,借款人仍旧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那就需要由法院来最终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了。

针对借款人为目前状况而无法按时全额偿还债务这一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制定一个分期付款的计划。

当持有债权相关凭证的一方请求发起借贷相关的民事诉讼时,如果其没有明确具体的债权主张,那么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然而,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资质提出了合理的事实性抗辩,那么人民法院经过详细的审理之后,可能会做出驳回起诉的判决。

根据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出借方在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的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欠条等等,以及其他能有效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成立的证据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民间借贷不还可以刑事拘留

关于民间借贷不履行还款义务能否予以拘留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倘若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所欠款项,债权人有权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准备相应的诉状和与该案有关的证据资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限的地方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民间借贷交易中,若还款期限已过,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借款,那么贷款人可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假如在贷款人已经多次进行提醒和催促的情况下,借款人仍旧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那就需要由法院来最终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了。

针对借款人为目前状况而无法按时全额偿还债务这一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制定一个分期付款的计划。

当持有债权相关凭证的一方请求发起借贷相关的民事诉讼时,如果其没有明确具体的债权主张,那么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然而,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资质提出了合理的事实性抗辩,那么人民法院经过详细的审理之后,可能会做出驳回起诉的判决。

根据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出借方在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的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欠条等等,以及其他能有效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成立的证据资料。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