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能宣布时间吗

刑事拘留能宣布时间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1811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法规定,拘押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三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涉及流窜犯罪、多宗违法、组织作案等严重情节,审查批准期限可延至30日。检察机构自收公安机关批捕申请后,须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确保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
刑事拘留能宣布时间吗

一、刑事拘留能宣布时间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押的期限不得超出三日,若遇到特殊情形则可适当予以延长。比如涉及到流窜犯罪模式、多宗违法行为以及组织式作案等严重情节者,提交司法部门审查批准的期限可相应延长至30个自然日内。而作为承担着监督职责的检察机构,其自接收到公安机关申请批捕的文书之日起,需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能够隐瞒吗

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普通情况下,从拘役到正式判决的时间跨度通常为数个月不等。之所以如此安排,是由于犯罪案件需历经公安机关的细致调查与取证阶段,在此期间可能会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手段。

然后便进入了由人民法院进行定罪量刑的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押的期限不得超出三日,若遇到特殊情形则可适当予以延长。比如涉及到流窜犯罪模式、多宗违法行为以及组织式作案等严重情节者,提交司法部门审查批准的期限可相应延长至30个自然日内。而作为承担着监督职责的检察机构,其自接收到公安机关申请批捕的文书之日起,需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