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取保候审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能取保候审是不是就等于没事
在司法实践中,被准许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宣判无罪或案件结束。实际上,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期间,对某些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摆脱了法律责任。在公安机关完成初步侦查工作后,这些人员还需继续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深入的侦查、起诉工作,并最终由法院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审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所提供的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证明其有罪,那么将依法对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亦或是被单处或者并处适用附加刑;(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危害的道德风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