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罪批捕后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批捕后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1659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若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应向公安机关发出不起诉决定书。公安机关如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检察院复查后仍坚持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核。这一过程确保了法律权威和被告人权益的双重保障。
故意伤害罪批捕后怎么办

一、故意伤害罪批捕后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不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则需向公安部门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若公安部门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并提出复议请求,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复查;若经过复审仍然维持原决定,公安部门可进一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审理。这就意味着,一旦涉及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被批准逮捕后,如因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引发争议,公安部门享有权利要求进行复议或者复核,以保证法律权威得以维护以及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故意伤害罪七级能判几年

对于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致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极端残忍手段导致受伤者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者,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检察机构在决定对涉及故意伤害罪名的被告不予提出公诉之时,必须向公安部门递送不予起诉决定书。若公安部门对此持有异议,可以提交复议申请,待检察机构进行复查并确认依然维持原决定之后,公安部门有权向其上属上级检察机构申请复核。整个流程通过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被告人合法利益的维护,从而形成了双重保障机制。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