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保险撞人后我不理也不赔如何处理
若汽车驾驶员发生车祸事故后未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赔偿,则当事人可选择请求交警部门对此事件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庭提出诉讼。赔偿义务人所承担的责任应包括:受害人体检费用、损失工作机会时产生的工资损失、陪护人员产生的护理费用、为行动而过产生的交通费用、在旅店住宿产生的费用、在医院就餐所需要的餐饮补贴费以及必要的营养物费用等。如果经法院判决赔偿义务人仍未能履行其赔偿职责,法庭将有权冻结或处分其所有财产以补偿受害者。
此外,如法庭发现还有隐藏的资产,可随时依法要求予以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没保险上路怎么处罚
若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未能按照国家所制定的法令规定为其机动车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将可能被交通监管机构指控并扣押其车辆直到依法按规投保证志为止;
同时,还需面临依照法律规定应支付的最低责任限额外200%的保险费用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交强险的正式名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各大保险公司负责执行操作,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引起的受害者本人(不包括本车人员以及被保险人)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在责任限度内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赔偿。
更为重要的是,交强险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国家法律法规形式设定并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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