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启动需要什么条件
交强险启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这是启动交强险的基础条件,事故须发生在道路上,“道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其次,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强险保障对象是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人,若事故仅造成本车人员或被保险人损害,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最后,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法定免责情形。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财产损失不予赔偿。
二、交强险索赔需具备什么条件
交强险索赔需具备以下条件:
1.保险事故成立: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保险事故(含道路交通事故及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非道路事故);
2.损失符合赔付范围: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交强险赔付范围限于此两类);
3.无绝对免责情形:事故损失非因受害人故意造成(此为交强险法定绝对免责事由);
4.索赔主体适格:由受害人、其近亲属或被保险人等依法有权主张权利的主体提出索赔;
5.人身伤亡可突破部分限制:虽存在驾驶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情形(《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但此类情形下人身伤亡损失仍可索赔(保险公司垫付后可追偿),仅财产损失不予赔偿。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依法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付。
三、交强险赔偿范围包含哪些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指因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财产损失则是因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像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施救费用等。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有责总责任限额为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无责总责任限额为1.99万元,各分项赔偿限额相应降低。
在探讨交强险启动需要什么条件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联的重要内容。交强险启动后,赔偿额度是有明确规定的,不同的事故类型赔偿限额不同,比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等。另外,若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交强险虽然会在一定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之后是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如果您对交强险启动条件中的特殊情况、赔偿额度计算方式,或者违法行为下交强险的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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