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方对建筑外观保修期是多少年
关于我国现行法规中所定义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障期限问题如下详细阐述:
首先,针对如桥梁、公路等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以及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构筑物及主体结构部分,其法定的质量保障期限为由设计方案所明示的该项目之合理耐用时限;
其次,对于涉及其房顶防水层、卫生间、室内及室外墙壁的防渗透工程等涉及到防水要求的设施而言,此类设施的质量保障期限设定为五年;
第三,针对诸如供热与制冷系统这类设施的工作寿命周期较为短暂的工程项目,其法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则设定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的时间长度;
最后,对于各类电气化线路、排给水管道、设备设备安置和装修等设施的运作维护,国家规定其法定的质量保障期限为两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施工方在无通知下毁坏我的庄稼怎么办
若因工程建设而导致农田遭受损害,则需由施工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具体的赔偿金额方面,通常会根据农田所受实际损失进行计算确定。对于物品损坏的情况,物权所有者有权要求侵权责任人以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的评估方法来计算物品的价值。此外,关于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决定。如协商无果,赔偿费用应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若一次性支付确实存在困难,也可考虑分阶段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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