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法院能帮起孩子户口吗
针对孩子户口迁出事务,法院通常并不会直接介入处理。法院仅在父母婚姻关系破裂之后,针对涉及孩子抚养权分配的相关事宜进行裁定和判决。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已经离婚的父母与其子女的户口迁移事项,离婚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原先的户籍本以及由法院颁发的判决文书,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派出机构申请办理分立户口或者户口迁入等相关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了小孩的鉴护人是谁
关于父母在离婚之后共同承担监护责任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会判给在离婚之后直接负责养育子女的一方。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法律上都不具备监护的资格抑或是缺乏监护的能力,那么就有可能会由未成年子女的祖父辈亲属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哥哥姐姐等亲族来担当监护人的角色。此外,经过未成年人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审核以及当地民政部门的批准,也可将其他合适人员纳入监护人行列。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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