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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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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1255人看过
导读:行为人若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滥用职权侵占公共财产,构成贪污罪共犯。若与公司、企业等员工勾结,非法侵占单位财产且数额较大,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各自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罪名依据主犯性质确定。
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一、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1、如若行为人国家工作人员相互串通,运用国家公职人员的职权,共同对公共财产进行侵蚀、盗窃欺诈或采用其他非法途径占有,那么将被视为贪污罪的共犯。同样地,如果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相互勾结,利用这些单位员工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也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那些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根据主犯犯罪性质来确定罪名

2、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如果涉案金额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侵占罪共犯的判刑怎么界定

对于职务侵占罪共犯之判定基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首先,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所拥有的财产权益;

其次,客观方面的必要条件即是该犯罪活动至少需要由两位以上的行为者共同完成;再者,行为主体须为已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主观方面则要求参与犯罪的各行为者均存在共同的犯罪意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若与国家公职人员相互勾结,滥用职权以攫取公共财产,这将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相反,如果他与诸如公司或企业等私营部门里的员工相勾结,非法定地占用了单位财产而且数量达到了巨大的程度,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在涉及到非国家公职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之间的勾结时,他们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来侵吞单位财产,其罪行的性质将根据主要罪犯的身份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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