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撞人对方说没事我走了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伤者称其实并无大恙,无须立刻撤离事故现场亦不应过后才进行报告记录。
在此情形下,应倍加珍惜事故现场,第一时间致电相关交通监管部门前来厘清责任归属。
尽管受伤者自述身体状况良好,但出于严谨周密的态度和对潜在风险的防范,建议将其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待检验完毕,确认伤情方可决定赔偿事宜及医疗费用支付方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电动车撞人一般怎么赔
电动自行车致人损伤之赔偿事项:
若给他人带来财产损害,则需根据损失产生时刻的市场实时价格或其他合法方式来衡量其具体的价值。
对于导致他人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侵权方需承担相关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出行费用、营养供应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等等,同时也需要对因其耽误工作而导致的收入下降做出补偿。
如果受害人因此留下了永久性的身体障碍,那么侵权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辅助器械购置及使用费用和残疾赔偿金。
若是受害者不幸死亡,侵权方除了要承担前述医疗和生活费用外,还要另外支付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动车撞人对方说没事我走了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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