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标转让有哪些方法
1.合同转让模式:
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联系或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挑选合适的商标进行转让,交易过程以签署合同为准,同时需要将有关的转让证明送交至相应的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公证。
此类转让模式通常具有明确的支付条款,已成为当前市场环境下广泛采用的商标转让手段之一。
2.继受转让模式:
此种转让模式包含两种情况,首先是当商标持有者不幸离世时,其合法继承人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该商标持有人生前所拥有的全部注册商标;
其次,若商标持有人所在的企业面临合并或收购等变动,则同样具备商标转让的可能性。
3.因执行相关命令引发的转让模式:
这类转让形式通常出现在公有制领域。
此处所指的行政命令主要涉及那些可能导致财产转移的规划与行政措施。
商标转让的途径主要涵盖上述三大类,其中合同转让模式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商标转让方式,且属于有偿性质,具体的转让费用应由转让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确定,因为不同的商标其价值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二、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注册商标的转让有些下列限制: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任何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以欺骗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转让商标的,其转让无效。
2、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人为两个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商标转让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必须要清楚地知道商标转让方手中,在同类商品/服务上的是否还有与被转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其他商标。
5、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转让时,转让双方必须签订该商标的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6、所有递交商标局审查的商标转让文件必须能清楚地说明该商标转让是权利人的真实转让意愿,如果说明力度不够的则尽转让双方可能通过办理商标转让公证、或者转让方主动公证转让意愿,以此确保转让的顺利成功。
否则,商标局可能会要求予以补正的。
7、注册商标在转让前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转让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否则商标局将会驳回其转让申请。
8、转让双方仅签订注册/申请商标转让合同,而未经商标局核准转让的法律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标转让有哪些方法”,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