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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剩余资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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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3 · 1569人看过
导读:企业破产后,财产需用于清偿债务。根据相关法规,清算时需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员工薪资、工伤补偿、社会保险和税款等必要开支。在支付完这些费用后,如有剩余资产,将优先分配给普通债权人进行清偿。这一流程确保了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保证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通过合理的清算程序,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利益。
企业破产后剩余资产如何处理

一、企业破产后剩余资产如何处理

企业破产后,其财产必须用于清偿债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清算环节中,须先行支付的有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员工薪资、工伤补偿、社会保险和税款等重要开支。

若清算资产仍有剩余,则需将剩余资产优先分配给普通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可以如何去讨债

公司倒闭的,公司应该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要回自己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破产后剩余资产如何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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