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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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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4 · 1964人看过
导读:婚后赠与的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无特别条款注明,通常视为共同财产;若赠约明确标明仅赠予某一配偶,则为个人财产。离婚房产纠纷诉讼流程包括递交申请书、送达副本、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意见、判决等环节。调解不成则迅速判决,判决生效。
婚后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后赠予房屋是否应被视为一方或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判断。具体而言,应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结婚后所得到的一切赠礼通常情况下,若无特别条款注明,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次,若是在赠约中明确标明所赠之物仅为某一配偶所有,那么其父母所赠之物便可专门归属于这一方的配偶,从而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而另一配偶不得对此部分财产提出分割申请。废话不多说,我们现在开始讲一讲离婚房产纠纷提起诉讼时的特定流程:

首先,原告应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其次,待法院受理此案之后,会把诉讼文书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

再次,被告在收到副本之日起十五天内必须提交答辩状,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天之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还给原告;倘若被告未能提交答辩状,并不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任何影响;紧接着,对于已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天之前,书面通知案件当事人并同时发布公告;在此之后便是法庭调查阶段了,这个环节原告要陈述情况,告诉证人他们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然后证人才开始作证,同时法官还要宣读那些未出席的证人证词,展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以及宣读勘验笔录等等;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做出反驳,第三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也有机会发言或反击,各方面的争论将持续展开,直到法庭辩论结束。讲完这些,法官会按照原告、被告与第三方的顺序,依次征求各位的最终意见;在所有法庭辩论结束之后,法官将依法做出判决。在宣布判决之前,如能通过调解解决纷争的,还可以考虑进行调解;

然而,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就应该迅速进入判决阶段;

最后,当判决的时刻到来,判决即刻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赠与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房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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