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死亡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若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亡故,且肇事者表现出不愿意支付相关费用时,首先需要审慎确认该肇事车辆是否已投之交强险。在此基础上,受害方有权力向有关保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其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之限额范围内给予必要的赔偿。倘若仍然存在补偿缺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严格规定,相关责任人应负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与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的详尽条款,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方拒绝赔偿,那么受害方可依据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责任,遵循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赔偿损失的裁决支持。因此,首先考察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如若实在无法满足赔偿要求,一旦证实对方对于事故发生负有直接或间接的法律责任,无论如何都不可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制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死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者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死亡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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