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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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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767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可以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可以吗

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

法律规定,中标单位如果已经中标可以委托分公司进行签署合同,但是中标人不得向其他集团和公司进行转让中标,也不能进行肢解后向他人进行转让,只可以由本公司或者是本公司旗下的相关分公司进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签订的保证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合同可以鉴定是什么时间签订的吗

合同可以鉴定是什么时间签订的。

1、可以通过笔迹鉴定。

2、看看合同上是否有公章,一般公章都会敲在日期上方的位置,也涵盖了日期部分,这也可以通过技术分析出是先盖章后再写日期的还是先写日期后盖章的,如果是先盖章再写日期的话就有做假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可以解答您所面临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可以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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