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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法人股东撤销股份可以通过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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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2369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解散法人股东撤销股份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解散法人股东撤销股份可以通过什么方式

一、解散法人股东撤销股份可以通过什么方式

股东不能随便将出资撤回。

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法人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法人破产的债权人的维权方式为:及时申报债权。公司破产的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未收到通知的,则要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如果由于清算组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错过申报债权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成员主张赔偿,要求他们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解散法人股东撤销股份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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