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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诈骗公安不立案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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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2361人看过
导读:经济诈骗公安不立案的,控告人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下面就是经济诈骗公安不立案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经济诈骗公安不立案怎么处理

一、经济诈骗公安不立案怎么处理

1、诈骗不予立案如果达到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诈骗的立案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诈骗罪需重处的情形规定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情节严重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三、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诈骗案主犯从犯如何认定

诈骗案主犯从犯可以从如下角度来认定:

1.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

经济诈骗公安不立案怎么处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一般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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