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有纠纷怎么办?
1、土地确权有纠纷,可以找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若不能确权的宅基地,正常情况下,将由村集体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违法建筑,如临时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
(2)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3)宅基地和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
(4)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农房以及小产权房;
(5)存在“一户多宅”情况的,原则上鼓励有偿退出,也可协商在本集体内部转让;
(6)家庭有多处宅基地,可分户但未分户的,先分户再确权,超标部分不予确权。
二、根据规定没有土地农民怎么办?
1、没有土地农民可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承包土地的申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发现他人违法用地怎么办?
1、发现他人违法用地,可以向当地或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
也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信件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举报。
2、违法占地的三种常见形式
(1)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该款规定可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进行审批,集体土地征收的审批手续即是应当具有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按照法定程序,行政机关若想获得征地批准文件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有一些行政机关为达到快速占用土地的目的,往往在未获得征地批准文件就直接占用了集体土地,这种方式占用土地就属于违法占地。
(2)超越审批数量占用土地
一些行政机关为达到少批多占的目的,往往会先向有权机关报批一部分土地,待相关行政机关批准后超越批准范围多占土地。行政机关这样做很容易蒙蔽被征收人,如果不仔细审查其征地批准文件的具体内容及申报材料等手续,就可能不会发现其实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并没有合法的征收手续,稀里糊涂地土地就被征收了。有些行政机关甚至不给当事人看征地批准文件,被征收人根本没有发现的机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不按照批准用地的位置及范围占用土地
在征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着一种情形是因为一些事项的变更,实际需要的土地与当初审批的土地范围不同,此时政府机关为达到快速征地的目的往往会直接征收批准范围外的土地,并没有进行重新报批。这种方式占用土地也就属于违法占地。
土地确权的过程之中如果发生了纠纷,那么纠纷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形,确定处理纠纷的方式。无法处理纠纷的,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对土地确权有纠纷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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