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期限最长是70年,最短是4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四、可以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五、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可以,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出让地块的四至范围、面积、用途;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开发建设期限、规划设计要求、受让方必须投入的最低建设资金;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土地使用费的标准及缴付方式;
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6、其他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也标注清楚了出让期限,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或者出租,但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权期限及用途。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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