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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对诈骗行为要加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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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248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哪些情况下对诈骗行为要加重处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哪些情况下对诈骗行为要加重处理?

一、哪些情况下对诈骗行为要加重处理?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骗取套取国家的资金是可以直接按诈骗罪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决,数额越大所存在的刑期就会越重,如果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来进行套取的,那么就会按贪污罪来进行处罚。

二、哪些情况对合同诈骗分子加重处罚?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综上所述,企业或者单位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巨大的标准是合同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如果诈骗数额在50万以上,则是数额特别巨大。对达到巨大标准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人将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诈骗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诈骗就是利用虚构的事实而骗取他人的钱财,对于此行为一般在判决的时候都会按金额的大小来进行认定,因此,国家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规定,就是为了让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让违法的一方付出相应的代价。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哪些情况下对诈骗行为要加重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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