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
此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
2、主观方面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客体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这里的武装部队的公文,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的用于公务活动的公函、通告、命令等文件。武装部队的证件,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签发的用于证明单位和人员的身份、资历、授权、许可、权属等事项的各类凭证和依据。武装部队的印章,是指武装部队使用的单位公章、各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及用于公务的个人印章。
4、客观方面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客观行为是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这里的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变造,是指采用涂改、擦涂、拼接、更换照片等方法,改变其原来真实内容。买卖,是指为某种目的,购进和出售。
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将会对部队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影响,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将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决定,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特征,如果造成一定损失的还将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的。
对于构成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要件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