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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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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2268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什么?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合同纠纷案件之后,原告就必须先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受理费,但这并不意味着诉讼费就必须要由原告承担,只不过原告也有败诉的可能性,如果原告最终败诉,被告方不需要赔偿诉讼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界定诉讼费承担主体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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