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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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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63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人群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拆迁程序一般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执行拆迁。

1、政府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前所需要做的工作

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前需要做一系列的工作,法律对这一系列的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

2、征收决定公告

在做完一系列准备工作后,政府会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征收决定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收事宜。

3、房屋评估

政府进行公告程序后,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及财产进行评估。

4、征收补偿决定

在征收方对征收项目进行评估后,会与被征收人沟通补偿事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征收流程。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服征收补偿决定的。

5、强制拆迁

在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或者诉讼,也不搬迁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即司法强拆。

修建在国有土地的房屋也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需要先进行公告。然后需要评估即将拆迁房屋的价值,根据规定,拆迁方支付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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