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款纠纷 > 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如何索赔

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如何索赔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37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如何索赔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如何索赔

一、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如何索赔

1、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包人可以与政府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

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具体方式:

1、根据上面说到的,把握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要点,搜集主张这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

2、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

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

3、再有就是根据合同的特殊性,对应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

譬如投入资金的利息、采取恰当防损措施的费用、房屋升值差价等。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包人可以与政府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政府工程开工后又取消如何索赔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网站地图
更多

工程款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工程款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