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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动迁房同住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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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650人看过
导读:动迁房同住人的认定标准是在当地有常住户口,从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当事人在当地实际居住生活的时间在一年以上,在当地并没有其他的住房,有住房但是有居住困难的都可以被认定成同住人。
土地征收时动迁房同住人如何认定

一、土地征收动迁房同住人如何认定?

1、在本市有常住户口;

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二、房屋拆迁同住人对安置政策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同住人对安置政策有争议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具有起诉的主体资格;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房屋拆迁同住人对安置政策有争议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房屋拆迁同住人对安置政策有争议起诉后有哪些应尽义务?

1、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的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实施妨碍诉讼的行为。

2、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

五、房屋拆迁同住人对安置政策有争议起诉后驳回诉求的情形有哪些?

1、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2、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3、重复起诉的;

4、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5、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6、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7、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实际上在征收土地时动迁房同住人的认定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因此,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关注政府公布的关于房屋拆迁方面的信息。确认是同住人的,对于同住人的安置政策也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这些问题征地主管部门会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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