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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律师会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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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679人看过
导读:江苏律师会见需要的材料是律师执业资本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当然了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事务所公函也是需要提交的。在此之前肯定是需要准备好。
江苏律师会见需要什么材料?

一、江苏律师会见需要什么材料?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应向看守部门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二、侦查期间律师行使会见权的内容是什么?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有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了解侦查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及期限,了解侦查人员有无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违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律师通过会见时了解到的情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有权代理其提出申诉、控告;辩护律师认为不应对其进行刑事追究的,可以代理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有权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在江苏还是在其他的地区,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的强制性措施,那么就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而且律师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只不过提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然后提交给办案机关,比如说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公函,还有就是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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