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付钱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付钱可以先提示对方需要履行付款义务,对于拒不付款的,可以起诉。
起诉地点在事故发生区或者对方车辆单位所在区法院都可以,一般选择在单位所在地法院。
起诉不是必须请律师,自己也可以起诉。
交警责任认定书是最重要的证据。
2、起诉后若是对方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胜诉后对方拖着不付钱的话,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执行费,应当对方出。
现在这个情况,只能起诉,如果不起诉,不可能把钱要来。
3、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
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
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事故的责任方通常需要履行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赔偿金的义务,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由责任方、受害者协商后确定。
若是在协商之后对方拒不支付,想要获得赔偿的受害者则可以在法定的时效范围之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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