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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与盗窃罪性质上区别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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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311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敲诈勒索与盗窃罪性质上区别包括什么,入户盗窃怎么认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敲诈勒索与盗窃罪性质上区别包括什么?

一、敲诈勒索盗窃罪性质上区别包括什么

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在于:

1、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是以平和的手段秘密窃取;

而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2、客体不同,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入户盗窃怎么认定

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

一是“户”的范围。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

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

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作为盗窃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还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并对公民的人身安全形成了严重威胁,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入户盗窃型盗窃罪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应当与普通型盗窃罪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一致,都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物为犯罪既遂的标准。

在法律层面上来,犯罪行为没有谁轻谁重,只要构成犯罪,性质都很严重。

盗窃罪跟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完全不一样,对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量刑的时候,敲诈勒索及盗窃的数额,还有犯罪情节,都是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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