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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是诈骗罪用带手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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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890人看过
导读:一般是不需要带手铐的。只有当犯罪嫌疑人有危险的行为出现或者有逃脱或者是自伤的可能性出现的,公安机关才可以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戒备,例如通过烤手铐的方式来达到相应的目的。
认定为是诈骗罪用带手铐吗?

一、认定为是诈骗罪用带手铐吗?

一般是不需要带手铐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监狱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戒具:罪犯有脱逃行为的;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监狱是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其中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等。

二、哪些行为将视为构成了诈骗罪?

1、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

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物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获得债权等财产性利益;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对方免除或者减少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债务。

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我国《刑法》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比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成立诈骗罪。

6、责任形式

犯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出现借款诈骗的行为的将很有可能根据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诈骗的金额的大小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涉嫌诈骗罪的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或者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这是合理的处罚结果。

认定为是诈骗罪之后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拷上手铐来进行戒备,只有那些对自己或者对他人可能会有危害行为出现的,或者是对社会有危害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被戴上手铐加以戒备,其他的情况下是不会给犯人戴手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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