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无罪辩护 >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既遂标准分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既遂标准分别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722人看过
导读: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的敲诈勒索的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达到两千元的,而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受害人因为对行为人的恐惧,而向行为人交付自己的财物。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既遂标准分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既遂标准分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

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通常的情况下,敲诈勒索罪的完成形态属于结果犯,它的既遂与未遂均以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使用了恐吓、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的,这为既遂。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恐吓而产生恐惧或者虽然产生了恐惧,但是没有交出财物的,均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敲诈勒索罪既遂的特殊情况

1、如果被害人在受到行为人的威胁和恐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并且在司法机关的授意下前往行为人指定处与其进行交款的,行为人在前去取款的时候被当场抓获的,无论其是否实际掌握财物均视为犯罪未遂,因为财物实际一直掌握在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掌控之下,行为人控制财物只是一种假象。行为人如果没有被当场抓获的,而是取得财物之后突然逃跑,公安机关之后才抓获的则构成犯罪既遂,因为只有行为人对财物处于实际的掌控。

2、并非所有的敲诈勒索行为人没有取得财物的情形都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在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时候,被害人当面拒绝了交付财物而使得行为人把要挟的内容付诸实践,或者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并强行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或者进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分别应当以抢劫罪数罪并罚来处罚。

3、如果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产生了情节严重的后果,即构成了结果加重犯,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产都应当以犯罪既遂来处罚。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一切财产类型的犯罪的,如果是我国的公民的经济利益被侵害的,此时是可以及时的报警处理的,比如说遇到了他人对自己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的,如果是数额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此时就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

  • 427次阅读
  •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2024-02-25 985次阅读
  • 2023.03.09 1743次阅读
  • 362次阅读
  •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2024-02-25 1006次阅读
  • 2023.06.10 1763次阅读
  • 336次阅读
  • 敲诈勒索是否既遂,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要素: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行为人以威胁、威胁、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交出财产;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2024-02-19 802次阅读
  • 2023.04.12 1725次阅读
  • 456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无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无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