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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能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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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301人看过
导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病的也能离婚,但是只能起诉离婚,因为精神病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正确的表达个人意思,所以没办法协议离婚。但《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方式,除了协议离婚之外,还有诉讼离婚。
婚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能否离婚

一、婚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能否离婚?

婚姻期间一方患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作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所以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的,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在我国,可撤销婚姻包括: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正常情况下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能登记结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和本人结婚登记之前隐瞒了患有精神病的这一重大情况,在知道对方有精神疾病以后的一年内,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和诉讼离婚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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