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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拖着不开庭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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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3699人看过
导读:是不合理的。通常来说法院是不能擅自的将开庭的时间进行延长的,这是完全不合理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如果被驳回的可以进一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常的进行开庭处理。
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拖着不开庭合理吗?

一、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拖着不开庭合理吗?

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擅自延长了开庭时间的可以起诉解决。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对方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拖着不开庭是完全不合理的行为,这将会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一般来说,不管是第一次起诉还是第二次起诉,法院都没有理由拖着不开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就法院擅自拖延开庭时间的问题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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