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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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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814人看过
导读:对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规定的立案条件是,嫌疑人倒卖的基本农田在5亩以上,倒卖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达到了10亩以上或者倒卖其他土地在20亩以上的,通过倒卖土地违法所得达50万元以上,如果跟他人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参与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嫌疑人都会被判刑。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立案条件是什么?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后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四、因倒卖土地使用权被判刑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因倒卖土地使用权被判刑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司法实践中,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以后,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使用权,倒卖土地使用权不构成犯罪的,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也可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量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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