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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盗刷免责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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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137人看过
导读:民生银行盗刷免责是可以的。在我国的银行的管理规定中,银行具有的附随义务。所谓附随义务,简而言之,是为协助实现给付义务,而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依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民生银行盗刷免责可以吗?

可以,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个动作:打银行的电话挂失

第二个动作:当日前往辖区派出所报案

第三个动作:报警时出示原卡证明借记卡始终自行持有

《银行卡规定》第七条:“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伪卡盗刷交易和网络盗刷交易区别在于银行卡盗刷者是否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刷卡进行交易。无论是伪卡盗刷交易,还是网络盗刷交易,只要不是持卡人本人授权交易,法院即可认定为银行卡盗刷交易。

如果遭遇了盗刷,持卡人可向发卡银行索赔损失。借记卡被盗刷的,银行要向客户支付存款本息;信用卡被盗刷的,银行要向客户返还因盗刷被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

拿到赔偿的前提是举证免责。私人财富管理及民商诉讼律师团队建议您:为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损失,在银行卡的使用过程中,注意密码的设定与保存,如持卡人存在泄露密码等行为,可能会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如遇非本人授权交易情况,应及时办理挂失业务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出示原卡以及所在地消费明细,以证明真实银行卡与持卡人未分离。外出旅游时,尽量不刷借记卡,以减少被非法复制的风险。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商业银行的保证支付义务,被告错误将原告借记卡账户内的存款交付给假卡持有人,未适当完成自己的支付义务,故原告要求中行河西支行支付相应存款及相应利息的主张合法,应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法院认为,为存款人保密,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是商业银行的法定义务。商业银行的保密义务不仅是指银行对储户已经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也包括为到银行办理交易的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环境。若储户银行卡被盗刷的原因是银行自助设备和交易系统在管理上的缺失与漏洞,比如第三人通过安装摄像头或者刷卡器的方式,银行未能及时发现,则应当肯定银行未尽到管理、维护以及保密的义务,故违约责任成立。

按照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进行完全赔偿,即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一切损害的赔偿责任。银行以“风险由持卡人承担”为由的主张是在单方面增加储户的义务。法院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银行卡的使用越来越频繁,银行卡承担了消费信用、转账结算以及存取现金等多种功能。不过,随之产生的盗刷信用卡案件也部分迎合了电子商务的热点,呈现出犯罪化的倾向。加之持卡人自身信息安全意识的欠缺,此类纠纷更是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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