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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可以起诉婚姻无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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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300人看过
导读:不能够通过无性婚姻起诉婚姻无效。因为根据最新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有且只有三种,一种就是双方登记结婚,但是其中一方存在着重婚的情形,或者是双方本来就是属于法律禁止他们结婚的一些亲属关系,比如说三代以内的血亲或者是双方根本就没有到达规定的年龄。
无性婚姻可以起诉婚姻无效么?

一、无性婚姻可以起诉婚姻无效么?

不可以。无性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因无夫妻生活造成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性无能本身无法包含在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中,而是与其作为可视为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并列选项。因此如果婚后发现丈夫性无能,无法申请婚姻无效,只能提出离婚,如果诉讼离婚的话可以被支持诉讼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双方不能够通过无性婚姻来向法院发起起诉婚姻无效,但是这个可以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实际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不过婚姻无效和离婚是不一样的,离婚一定是建立在有效婚姻的基础上,而一旦有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况,就表明双方的婚姻从最开始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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