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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醉驾的辩护词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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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207人看过
导读:被告人自愿认罪,根据法的规定,对主动认罪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从轻处罚。无犯罪记录,要求从轻处罚。被告表现出悔悟。被告人认罪态度很好。被告人愿意尽力赔偿受害人。请求法院给予其改造机会,从轻处罚。

在我国的醉驾的辩护词如何写

1、被告人具有犯罪中止的量刑情节,且没有造成损害,依法应当免除处罚。

被告人虽有酒后驾车的行为,但时间很短,并且被告人很快意识到不能酒后开车,正当停车时,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全过程没有造成任何损害。依照《刑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因此,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免除处罚。

2、被告人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被告人这次醉驾行驶距离和时间都很短,也没有造成任何人员和财产损失。依照《刑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被告人没有主观恶性,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如实彻底坦白,没有狡辩,没有避重就轻、隐瞒事实,并且自2012年×月×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至今,严格遵纪守法,遵照司法机关的指令随传随到,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这充分说明被告人真诚悔罪,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4、被告人没有不能适用缓刑的情节。

被告人一向遵纪守法,距案发时止,从未有过不良记录,这次只是偶犯、初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被告人完全符合适用社区矫正的条件,恳请给被告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被告人通过为社区服务,赎罪自新,为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综上,恳请法院综合考虑,判处被告人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此致

***人民法院

酒驾在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当然,这种行为是可以严惩的,但是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有辩护的余地,所以请专业的律师写辩护尤为必要,主要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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