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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行纪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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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980人看过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行纪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一般也是谁主张谁举证,行纪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大多数民事纠纷的举证责任都是一样的,如果原告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才能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最高法院关于行纪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最高法院关于行纪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行纪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行纪合同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行纪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的来说,行纪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应该根据本人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提供相关的证据,而对于被告来讲,被告在提出答辩或者提出反诉的时候,也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一般由法院根据行纪合同纠纷案件的详细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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