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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单位缴纳社保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时间:2025-05-19 16:00:58 浏览:595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社保缴纳分为单位缴纳与个人缴纳,今年杭州市社保缴纳比例暂未做出明确调整,具体缴纳比例情况分布为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0.50%,个人缴纳2%(个人无需缴纳生育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缴纳0.50%;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等级浮动,基准工伤保险费率为0.50%,个人无需缴纳。
杭州单位缴纳社保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一、杭州单位缴纳社保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1、养老保险:用人单位14%,个人8%;

2、医疗保险(含生育险):用人单位10.50%,个人2%;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公司提供给在职员工的一种福利,也就是说,个人是不需要自己缴纳生育保险的。

3、失业保险:用人单位0.50%,个人0.50%;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杭州市社保缴纳基数怎么计算?

社会保险缴费分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职工个人当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当年新增的职工,以当年第一个月工资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或者雇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

根据整理的杭州单位缴纳社保比例来看,用人单位承担了多半社保缴费成本,既减少个人费用支出,又保障个人应享有的权利。社保是否缴纳以及缴纳的比例关系到我们自身应享有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近年来杭州市的社保缴纳基数有多调整,我们可以多关注下这些变动情况,了解社保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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