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423人看过
导读: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一般要按照《刑法》316条的规定,对此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具体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进行一定的处罚,特别严重的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进行处罚。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脱逃,是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从羁押场所如看守所、拘役所、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等或者押解途中或者审判场所逃走,从而脱离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虽然在押但不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而是其他人员如被行政、司法拘留的人员、劳动教养人员逃离羁押,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亦应以他罪如玩忽职守罪论处。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羁押场所、押解途中未按规定采取有关看守、监管措施;擅离看守、监管岗位;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有脱逃迹象,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时,不及时组织、进行追捕等。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脱逃是由于行为人的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如果没有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或者虽有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与在押人员的脱逃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本罪属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致使多名犯罪嫌疑入、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脱逃致使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受到严重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打击报复控告人、举报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同私放在押人员罪一样,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但这是针对在押人员脱逃这一后果而言的,对于其玩忽职守的行为,则表现为明知故犯。故意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属私放在押人员罪。

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责,是非常的重要的,因此,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比如说监狱的看管人员应当防止在押人员脱逃,如果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释放在押人员,那么将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