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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罚金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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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7430人看过
导读:被判处支付的罚金需要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若是自己没有缴纳能力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延期或者是分期缴纳的请求,但是不能明知自己无法缴纳而不作为,否则法院可能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被判处罚金什么时候交?

一、被判处罚金什么时候交?

1、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2、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法院会移送到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拍卖财产、扣押相应价值的物品等、对拒不执行的,还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3、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4、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二、 罪犯交了罚金可以减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不少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也会同时被责令支付罚金。犯罪分子在拿到判决书之后,需要根据判决书的提示,在限定期限内,足额的缴纳罚金,若是没有能力缴纳的,也可以向亲属提出代位缴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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