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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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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931人看过
导读: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处罚会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处罚,首选区分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将对其造成的后果进行判定,情节比较轻会要求缴纳罚金,并且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或者拘留或行政警告,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单位出现此行为,将对单位进行罚款,主要负责人将于个人一致。
一般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非法是指没有经过国家法律批准或授予的一切行为。

三、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认定

本条没有规定具体数量标准。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向吸毒人非法提供毒品,就可构成本罪。但在实践中,并不是对所有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都定罪,而要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偶犯、初犯等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实践中,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或单位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但是确实用于医疗、教学、科研的,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对于其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理。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347条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有按照情结进行处罚,但是不容忽视的认定的一条是若出现偶犯也是需要进行处罚,虽然有肯能不会造成犯罪的但也会有行政处罚,因此对于这些管制药品及物品的利用及流转需要谨慎和重视不要产生不必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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