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男方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男方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663人看过
导读:离婚男方抚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男方存在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女子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已作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的等,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而定。
离婚男方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一、离婚男方抚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有关离婚抚养权的认定条件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办理,特别是对于是否存在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还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工作实际来进行判断,具体情况可以举证到法院进行处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